種族滅絕

最近,在美國國會聽證會上,哈佛、賓大和麻省理工校長被問及三校偏激學生,主張對猶太人種族滅絕的立場。三位名校校長認為種族滅絕屬於憲法賦予人民的言論自由,不會用校規對學生追究責任。但上述論述,導致賓大校長被迫辭職,哈佛和麻省理工校長被美國眾議院高票表決通過,要求辭職。若跳脫頭腦爭辯,在不存心傷害別人是生命底線下,種族滅絕會是言論自由的範疇嗎?而猶太人、阿拉伯人和巴勒斯坦人間的千古仇恨,終究是人類心智不斷探究因果的業力輪廻,其解方就不言而喻了。